清流雙月刊 NO.32

32 清流雙月刊 以拉近城鄉差距;全區域地理生態監控、 全系統即時交通安全管制等,全面提高管 理效能;然而,各機構從中獲得蒐集「數 位足跡」作為背景資料使用,勢必無法阻 擋。不論是國際戰略判斷或犯罪防治人格 側寫,甚或民間企業的「關聯規則及預測 推薦」銷售技術,對於「數位足跡」蒐集 只會越加依賴、更為全面。 曾經「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現今 「人性受科技刺激而改變」,吾輩究應如 何看待這「潘朵拉魔盒」?管見以為:一、 善用資安專才,研發核心技術以因應,誠 屬必要。二、科技發展迅捷,則成文法恐 有不及,或可運用司法判例及行政裁定之 彈性,與時俱進,先行框列「資訊蒐集及 運用範疇」。三、框列「資訊蒐集及運用 範疇」,應受「保護規範原則」檢視、權衡, 務求符合「立法意旨所保護價值」,更係 維護「人性價值」的具體彰顯。 馬雲控制的阿里巴巴集團串流旗下「淘寶」、「天 貓」、「支付寶」、「餘額寶」、「花唄」、「借唄」 等金融商品及購物網,建構數位足跡資料庫。(圖片 來源: Foundations World Economic Forum, https://www.flickr. com/photos/49344088@N04/39008130265 ; Leon Lee, https:// www.flickr.com/photos/leondel/albums/72157594567186859 ; 中新社/達志影像) MJ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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