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NO.31

18 清流雙月刊 培養公務人員之人權保障意識 另外,跨越國家和政府部門本位主義, 培養公務人員人權保障意識。公務人員是 國家進步及政策規劃的推手,文官訓練應 融入人權教育,人權不分色彩、超越黨派 為最核心的價值。因此,國家人權委員會 與肩負轉型為國家人力資源部門考試院, 進行跨院、部門合作培力公務員人權保障 觀念,利於奠立人權立國之基礎。近來監 察院及考試院進行這項合作,主要是由人 權會提供監委立案調查涉及人權性質的調 查案或糾正案,編輯成為人權補充教材, 並且首次用於公務人員訓練,透過實際案 例融入國際人權公約規定,提昇公務人員 保障人權的意識與使命,此即為創新性、 整合性思維。 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奠定臺灣 成為亞洲最具指標人權國家 我政府倡議人權立國,而在面臨國 家安全可能遭遇來自境外勢力影響,運 用民主防衛機制捍衛國家安全,及秉持 推動國際人權公約以保障公民權,符合 建構轉型正義的公平社會精神,此猶如 車之兩轍並行而不悖。職是,建立具有 憲法高度的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倡議人權 立國精神,可謂是與時俱進、相得益彰。 聯合國從 1990 年代開始即大力推動各國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9 條保障表達自由,但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各國政府可以限制新聞和表 達自由之合法目的,然應參酌國際標準。( Source: UN Human Rights, https://www.ohchr.org/CH/ProfessionalInterest/ Pages/CCPR.aspx ) MJ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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