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NO.31

19 No.31 JAN. 2021 編號 英文縮寫 公約名稱 通過日期 臺灣國內法化 1 ICERD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1965/12/21 通 過 2 ICCPR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1966/12/16 通 過 3 ICESCR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1966/12/16 通 過 4 CEDAW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1979/12/18 通 過 5 CAT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 遇或處罰公約 1984/12/10 6 CRC 兒童權利公約 1989/12/20 通 過 7 ICMW 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 1990/12/18 8 CRPD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2006/12/13 通 過 9 ICPPED 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 2006/12/20 資料來源:法務部、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表 1 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 設置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 人權機構,負責國家人權政策 與落實機制之監督。就此而 論,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角色 及功能,具有防範遏制政府機 關侵犯人權之作用。 「人權立國」向為我政府一 貫的政策主張,重視與深化公 民權發展,以民主防衛機制保 護國家安全成為必然選擇,維 護國家安全應兼顧公民權維護。 這顯示國家安全維護及公民權 保障,兩者彼此相互促進增益, 尤其是將聯合國九大核心國際 人權公約逐一國內法化,奠定 中華民國成為亞洲最具指標性之人權國家, 目前已有六部人權公約完成國內法化,此為 我政府對國際社會自主承諾履行公約義務 之努力成果展現。總結,善用我國自身民主 體制運作,將國家安全維護融入公民權保 障,將衡平調解人權與國家安全雙重目標, 使其互補而增強。 位於波蘭的奧斯威辛集中營是納粹德國最大的集中營,約有 110 萬人在 此被謀殺,奧斯威辛集中營因此成了人權遭嚴重迫害的最重要象徵。 臺灣政府為了推動人權教育,於 2020 年 12 月 14 日捐助 1150 萬協助奧 斯威辛集中營進行遺址保存,臺灣因此成為第一個捐款的東亞國家。 ( Photo Credit: Michel Zacharz AKA Grippenn,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 wiki/File:Birkenau_gate.JPG ) 民主與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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