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NO.31
22 清流雙月刊 賞析與省思 平心而論,諸多調查手段、技術,都 含有侵害性,只是發動必須立基於正當性、 合目的性,尤其事關國家安全,不可不慎。 在「關鍵危機」影片中,經綜整背景資料, 設定「族裔、專長、通聯」等條件篩選高 危險嫌疑分子,並無不妥,但欠缺更具體 佐證,又存在先入為主的既定印象,貿然 啟動「非常規引渡」,不無爭議,屆時透 過「代理酷刑強化偵訊」,也只取得屈打 成招的假訊息,假訊息形成錯誤判斷,錯 誤判斷造成錯誤決定,錯誤決定引發仇恨 跟動亂。 間諜橋( Bridge of Spies ) 兩國交戰,不斬來使,那「非常規 戰爭的情治人員」當如何議處?應酷刑處 決作為嚇阻宣告?或恪遵正當法律程序, 維護訴訟權利,爾後再透過交換方式,換 回我方的高價值人員,兼顧國家利益及人 權法治形象,更提升國際社會話語權正當 性?冷戰時期,美方逮捕蘇方間諜,蘇方 也逮捕美方高空偵察機飛行員,一方麥卡 錫主義盛行,另一方專制威權,似乎兩位 被捕人員都難逃厄運,而美方情報機關透 過白手套交換人員,而「間諜橋」情節就 圍繞著擔任白手套的美方律師展開。 美蘇冷戰期間,兩國達成換俘協議,間諜橋( Bridge of Spies ) 情節即圍繞著擔任白手套的美方律師展開。( Photo Credit: DreamWorks II Distribution Co., LLC and Twentieth Century Fox Fi lm Corp. ) 再論「緊急動員」劇情,因遭受恐怖 攻擊啟動緊急命令,對國內都市實施軍事 管制,縱然情非得已,但在憲法保障轄管 範圍刑求嫌犯,顯已違法,且未經審判程 序,在非戰鬥情況下射殺嫌犯,更與《海 牙公約》、《日內瓦公約》等戰爭公法相 悖,嚴重戕害人道主義。反觀「間諜橋」, 接受委託擔任白手套的律師嚴守民主、法 治、人權的憲法精神,更以宏觀的角度為 國家安全蓄積「交換籌碼」。特殊工作人 員殉職,固然展現了操守氣節,但是倘若 他們能夠安然返回,更能協助研判正確訊 息,也能造成彼方工作人員心理影響,不 啻發揮更大價值,得到更佳利益? MJ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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