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NO.31
5 No.31 JAN. 2021 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孰輕孰重? 國家安全與人權保 障,孰輕孰重?此一議 題於民主國家尤被重視。 與此相似的討論是:大 我與小我,孰輕孰重? 有句成語道:「覆巢之 下無完卵」,用以比喻 國家若遭受覆滅,人民 也會因此消亡。但此一 說法,通常有某些前提: 一是國家遭遇危難時, 譬如有敵國外患,或國 家面臨、或處於戰爭時 期;二是執政者相當重 視民族主義或愛國教育,強化人民的國家 意識。此一政治主張或教育內容,常見於 極權或威權國家;然則,一般民主國家又 如何看待這兩者關係? 國家安全與人民權利同等重要 現代國家存在之目的,最重要者即為 人民可以透過國家,保障其基本生存,保 護生命、自由、與財產;進而提供人民得 以追求幸福的環境。因此,國家的主要功 能便是:第一,「安全」功能。國家對內建 立治安系統,維護社會秩序;對外建立國 防力量,保護人民不受外國侵犯;推動外 交,以提升國家地位,降低國際威脅。其 次,是「自由」的功能。國家會建立一個 正當性、合法性程序,維持一個開放、民 主的社會,保障人民的自由。第三,是「正 義」的功能。一方面國家設置獨立的司法 系統,確保人民權利不受非法侵害,此即 司法正義;另一方面,國家會推動福利政 臺灣也曾是威權國家,民國 38 年國民政府到臺灣後,實行威權體制,同年 5 月 19 日宣布全境戒嚴,人民自由與基本人權,包括集會、結社、言論、出版、旅遊 等權利被限縮,直到民國 76 年 7 月 15 日,時任總統蔣經國宣布解除該戒嚴令。 (資料來源:立法院 , https://aam.ly.gov.tw/P000011_04.do/27/391 ) 民主與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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