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清流雙月刊 NO.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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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慎防對岸以黑金介入我國選舉,透過修法明定相關規定,為參
選公職設立嚴格的「排黑條款」,遏止黑金深化擴大。(圖片來源:
行政院 FB,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717131659769163)
需慎防中共吸收我國的黑幫為其間諜,允諾
未來接濟其提供庇護、財物或其他利益,進
而鼓動其為中共遂行不法,協助取得情報。
旨」構成要件難以認定、「首謀」實務上
難以訴追,經法院以此條定罪極少,以致
每逢選舉期間,正是容易被操作及分 產生規範不足的漏洞,難以發揮效用。 10
化的敏感時刻,未來需慎防中共透過吸收
我國的黑幫成為其間諜,允諾未來接濟其 對杜絕黑金、防止其漂白,我國《組
逃亡至海外時提供庇護、財物或其他利益, 織犯罪防制條例》於 2023 年 5 月 24 日通
進而鼓動其在我國為中共遂行不法,協助 過修正,第 13 條規定:「犯本條例之罪,
中共取得情報。故需慎防中共鎖定我國之 經判決有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
黑幫,並以黑金蔓延,企圖影響我國選舉。 候選人」,已全面禁止黑道透過選舉參政。
新法加重詐騙集團強誘我國人出國工作的
刑責,並全面禁止黑道透過選舉參政,已
他山之石,審視我國組織犯罪法
展現我國政府檢肅暴力幫派,嚴懲組織犯
的不足
罪的決心。然而,基於人類社會性,黑道
我國〈刑法〉第 154 條定有「參與犯 幫派不可能被徹底消滅,重點應在如何有
罪結社罪」:「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者, 效防止其重大犯罪,或遏止其透過選舉影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 響社會。針對我國組織犯罪相關法規若仍
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未周全之處,或可參考日本組織犯罪相
有期徒刑。」然而由於條文「以犯罪為宗 關對策,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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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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