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清流雙月刊 NO.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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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詐欺師
四、 裝闊包養,失身失財 五、 網聊投機,助詐要賠
27 歲楊姓外送員在網路上對網路正妹 在南部大學任教的女教授,透過社群
或小模散布包養訊息,以每月 30 萬元的 媒體認識自稱瑞典工程師的 K 男,兩人認
「假包養」方式利誘,接著以通訊軟體聯 識不到一個月,便以「老公」、「老婆」
絡,再匯 2 千元要求女方先到賓館訂房等 互稱。K 男表示要來臺灣與她共度餘生,
他「試車」,將女方騙進賓館發生性關係, 需買房子和開設公司,請她開立銀行帳戶
女方不但被騙失身,甚至還被騙走財物。 以方便其將錢匯來臺灣。女教授曾經質疑,
(刊載於自由時報 110 年 1 月 3 日) 但還是開帳戶給 K 男,沒多久 K 男便失聯。
不久後,女教授接到警方通知,方知其成
【說明】
為詐騙共犯,才知受騙上當。後來法院判
包養詐欺或援交詐騙的手法,類似酒店 決女教授需賠償受害者 18 萬元。(刊載於
酒女與恩客關係,恩客雖有實質金錢損
失,卻難證明是遭到酒女話術詐騙,還 自由時報 110 年 2 月 7 日)
是男女關係中你情我願的餽贈,因而常 【說明】
讓詐欺罪無法成立,加上詐騙方會先匯
款坐實「買春交易」事實,並側錄雙方 詐騙集團為隱匿身分,通常收集他人帳
交談內容與過程,更讓受害者不敢張揚 戶當作犯案工具,這些被拿來當作犯罪
或報案。 工具帳戶,即「人頭帳戶」,在〈刑法〉
上會構成詐欺罪的幫助犯,即使不知情,
但未善盡查證之責,也應負過失責任。
楊某在網路上對正妹散布每月 30 萬元之包養訊息,要求女方讓他先「試車」;多位女子不但被騙失身,
甚至被騙走財物。(本圖為示意圖,非受害當事人)
No.35 SEP. 2021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