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清流雙月刊 NO.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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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最後一堂課
〈病主法〉為亞洲首創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病人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在五大臨床情況下選擇自主
善終。(圖片來源:病人自主研究中心,https://parc.tw/event/course/article/266)
統計截至 2021 年底資料,預立醫療決 各醫療院所已陸續開設
定簽署人數累積達 3 萬人,對照內政部統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
計 20 歲以上人口約 1,900 萬人,目前簽署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Advance
比率仍未達 0.1%,顯示醫療自主權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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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e Planning, ACP) 是讓預立醫療決定生
度仍不夠。民眾應該預先為自己未來的醫
效的必要條件之一,由預立醫療團隊提供
療方式做準備,以免在病情無可逆轉或意
對病人來說,無自主能力長期臥床 專業諮詢,讓民眾瞭解如何做出符合自己
最讓人難過,如何走得有尊嚴、減 識不清時,讓醫療人員或家人沒有辦法做
低離世痛苦或許更重要。 意願的決定,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出符合自身意願的決定,甚或導致親愛的
近年各醫療院所已陸續開設 ACP 門診,據
家人因而受苦。
悉部分醫院已接受民眾預約至數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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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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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安寧條例〉,民眾若要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抉擇意願」,只要簽署意願書,並找至少 2 位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在場見證
便完成。相較於爭議性較小的〈安寧條例〉,〈病主法〉所涵蓋的臨床狀況涉及較高的道德風險,因此〈病主法〉的規範與流程會比較
慎重、嚴格。其中最大的差別在於,〈病主法〉要求民眾在預立醫療決定之前,必須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程序。https://www.
commonhealth.com.tw/blog/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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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本人意識清楚,可以表達的狀態下,至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進行討論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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