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清流雙月刊 NO.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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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IB










               假求職,真囚禁―                                         曝光,畫面駭人。犯罪手段類似近期誘騙

               臺版柬埔寨詐騙案                                         臺灣人赴柬埔寨摘取全身器官案,對比自
                                                                詡「臺灣最優美的風景是人」這句常向世
                 去年 11 月警方在新北、桃園等地破獲
                                                                人誇耀的口號,無疑是一大諷刺。
            「臺版柬埔寨」詐騙集團,共救出 58 名慘

            遭拘禁凌虐的求職者,另已有 3 人因不堪                                     為此,警政署宣布全國警方執行第 5
            凌虐身亡,遭棄屍山區;其中黃姓被害人                                  波掃蕩詐欺集團、黑道幫派專案,共計查
            屍體被丟在日月潭山區,尋獲時早已面目                                  獲詐欺集團 683 件、犯嫌 1,254 人,黑道

            全非。凶嫌等人自拍賊窩的影片在網路上                                  幫派 13 件、犯嫌 56 人。警方快速壓制犯

                                                                    罪的能力,值得肯定。惟事實上,不
                                                                    管是臺版求職詐騙案或柬埔寨器官販
                                                                    賣案,嫌犯固然極其可惡,依據犯罪

                                                                    學上「被害者學」,被害人多少可預

                                                                    知自己參加的是詐騙集團,惟未預料
                                                                    到自己亦是獵物而已。故嚴格言,被
                                                                    害人心存貪念,希圖僥倖致富的心態,

                                                                    亦具有某種程度上之可非難性,應修

                                                                    法防堵。



                                                                    〈刑法〉歷次修正,
                                                                    不斷提高詐欺刑度


                                                                         臺灣近 10 年詐騙集團猖獗橫行,

                                                                    不論是被害人數或詐騙金額皆逐年增
                                                                    加,立法院遂於 2014 年修正〈刑法〉,

                                                                    新增第 339 條之 4「加重詐欺罪」,
                                                                    刑度拉高至 7 年以下;2016 年爆發臺

                                                                    灣詐騙集團於非洲肯亞、亞美尼亞等
                                                                    地涉嫌電信詐騙刑事案件。為解決刑

                                                                    事管轄權爭議,同年 11 月刑法再次修
                                                                    正,將第 339 條之 4 加重詐欺罪納入

                                                                    〈刑法〉第 5 條國外犯罪之適用。在

        政府積極宣導至柬埔寨工作可能遭遇之危險及詐騙手法,呼籲民眾千                              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責令下,2017 年
        萬當心。(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警察局,https://www.police.ntpc.gov.tw/
        cp-21-95243-1.html)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配合大幅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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