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清流雙月刊 NO.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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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IB










                 從以上案例可見,紅色供應鏈滲透我                               關(構)委託、補助或出資達一定基準,

            國產業情形愈趨嚴重,如何周延保護高科                                  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人員,
                                                   1
            技產業,尤其是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不僅                                 建立赴陸審查機制。二、針對陸資假藉人
            攸關國家安全而且已是刻不容緩。                                     頭違法來臺投資,或陸企違法在臺從事業
                                                                務活動,明確規範人頭為處罰對象,並提
                 為建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層級化保
                                                                高相應之刑責。為協助社會各界掌握重點,
            護體系,立法院於 2022 年 5 月 20 日三讀
                                                                以下分項說明:
            通過《國家安全法》(下稱〈國安法〉)

            及〈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作者在                                  一、 防範關鍵技術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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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已介紹過〈國安法〉修正重點, 本次
                                                                     近年來,中國大陸竊取我國產業技術
            解析〈兩岸條例〉部分。
                                                                案件頻傳,為維護臺灣整體經濟及產業之
                                                                優勢,並防範產業及技術不當外洩,危及
               修正重點說明
                                                                國家安全及利益,透過本次修法以整體國

                 如大陸委員會所述,本次〈兩岸條                                家安全角度來保護產業技術。

            例〉修正有兩個重點:一、針對受政府機


                                 表 1 調查局偵辦陸企違法在臺挖角我高科技人才案件


                               偵辦名單                                        涉及產品、領域

                   陸企全○公司在臺私設研發中心                                 EDA 軟體設計

                   偽臺資聚○成公司                                       第三代半導體研發及 IC 設計
                   偽外資港商柏○公司在臺辦事處                                 液晶顯示器驅動 IC 設計


                   偽外資港商中○公司在臺辦事處                                 數字多媒體 IC 設計
                   偽外資港商印○公司在臺分公司                                 影像感測器晶片 CIS 設計

                   偽外資港商芯○公司在臺分公司                                 IC 設計定製一站式服務平臺

                   偽外資港商硅○公司在臺辦事處                                 通訊、電器及機電設備 IC 設計

                   陸企開○公司在臺辦事處                                    電動車相關零組件

            資料來源:法務部調查局,https://www.mjib.gov.tw/news/Details/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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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國家安全法》第 3 條第 3 項,所稱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指如流入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將重大損害國家
              安全、產業競爭力或經濟發展,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經行政院公告生效後,送請立法院備查:一、基於國際公約、國防之需要或
              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考量,應進行管制。二、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
            2   李志強(2022)。防止核心關鍵技術外流—解析《國家安全法》修正重點。清流雙月刊,41,10-15,https://mjib-ebook.com/MJIB/no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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