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清流雙月刊 NO.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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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機制: 材和煤炭出口。中方官員甚至聲稱:調查
透過 WTO 提告應作為最後手段 發現澳洲葡萄酒傾銷,對大陸葡萄酒市場
造成惡劣影響,與大陸貿易戰正威脅澳洲
中國大陸此次鳳梨禁令確實有違反
數十億美元的貿易,讓澳洲也面臨國內經
WTO 規則中,有關使用絕對禁止手段之原
濟擺脫中國大陸自立自強的轉型之慮。澳
則,向 WTO 提告是我方可行使的權利。然
洲輿論普遍認為該國產業必須促進創新,
而,若向WTO提出仲裁所需調查時間較長,
調整出口產品結構,或是將澳洲變為綠色
對農民的衝擊緩不濟急,而且走向國際仲
能源出口國等,才能不受中國大陸貿易威
裁,恐怕也會加劇兩岸緊張關係,因對岸並
脅,讓經濟走向穩健。
不願意在國際組織場域上與我方產生任何
有涉及國家主權之爭議,且對岸對相關農 值此,我方可參考澳洲經驗,以與中
產品所採取的報復打擊層面可能更廣。 國大陸協商為主,且不排除向 WTO 申訴為
輔,主要是藉此表態,來增加談判籌碼。
就程序上應是以協商優先,向 WTO
我方也禁止中國大陸六百多種產品進口,
提起申訴為最後選項,當務之急先朝向兩
恐影響向 WTO 提起訴訟。不過,依過往經
岸協商機制藉此增加談判籌碼,
臺灣農產品外銷也應持續拓展新
市場,向 WTO 提告應作為最後
的法律手段。按中華經濟研究院
WTO 暨 RTA 資深副執行長之政
策建議:若向 WTO 提告可積極
施壓,顯示我方積極捍衛權利,
進而作為兩岸檢疫談判的籌碼,
但政府思維重點應當是要解決問
題而非真的興訟。
近年來,中國大陸憑藉其龐
大的市場能量,亦對澳洲發起一
系列貿易戰爭,波及產品包括大
當務之急係先朝兩岸協商機制以增加談判籌碼,向 WTO 提告應
麥、棉花、紅肉、海鮮、糖、木 作為最後的手段。(Photo Credit: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https://www.
wto.org/english/thewto_e/cwr_e/cwr_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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