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清流雙月刊 N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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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 年之後
日本取臺後,關注「南支諸島」(今日的南海諸島)豐沛的
海洋資源及日益重要的戰略地位,在「南進」的政略指導下,日
本在黃山馬峙進行繪測,向天皇建議將部分南支諸島更名為新南
群島,重新命名黃山馬峙為「ながしま」(日本漢字為長島);
日本從此採用新名稱,沿用至太平洋戰爭結束止。
昭和 14 年(公元 1939 年)3 月 1 日,日本帝國海軍馬公要
港部編成中隊(連級)規模的「新南群島派遣隊」駐守長島,並
設置海軍病院。4月28日,臺灣總督府以「告
示 122 號」,宣布新南群島歸高雄州高雄市
設治管理,併入日本版圖,還在長島新設庄
役所,派遣庄長治理,轄有警察官吏派出所,
負責治安兼辦港口防疫。因此,歷史上這座
珊瑚島嶼首次有國家設治,行使主權管轄。
日本是歷史上首次在黃山馬峙進行設治管理的國家,並將島嶼重新命名為「長島」;太平洋戰爭結束後,
由我國接收南沙群島,再將長島改名為「太平島」。(圖片來源:外交部,https://www.roc-taiwan.org/uschi/
post/1388.html;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https://www.archives.gov.tw/alohasImages/54/searc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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