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清流雙月刊 N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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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故事
民國 79 年內政部報奉施行,太平島自此屬高雄市行政轄管,並於民國 99 年定編為高雄市旗津區中興里 18 鄰南沙 1 號,
成為我國南疆極南的戶政地址。(圖片來源:行政院,https://www.ey.gov.tw/state/4447F4A951A1EC45/094b1d53-de8d-4393-bde6-
ab092969cce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https://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81470&ctNode=10472&mp=9994)
日軍敗亡後,我海軍接收南沙群島, 民國 88 年底「海軍南沙守備區指揮
內政部重新命名長島為太平島,政府委請 部」撤銷編制,兩個月後行政院「海岸巡
海軍設置「南沙群島管理處」代管,替政 防署」(海巡署)立銜運作,復編「南沙
府行使治權。政府再於民國 45 年 6 月將南 指揮部」,改隸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海
沙群島管理處晉名為「海軍南沙守備區指 域執法由具海洋警察身分的海巡人員執
揮部」。 行,並代替國軍守島。
比照日本取臺期間首次在太平島設治 民國 99 年 1 月,「南沙指揮部」的行
時,係將新南群島的長島劃歸高雄州的高 政區劃門牌,定編為高雄市旗津區中興里
雄市行政管轄,民國 78 年高雄市政府建請 18 鄰南沙 1 號,成為我國南疆極南的戶政
將南沙群島的太平島以行政託管模式,納 地址。民國 107 年 4 月,行政院新設海洋
入高雄市政府管理。於民國 79 年核定內政 委員會,所轄之南沙指揮部連同門牌納編
部報奉施行,從此太平島屬於我國高雄市 入海巡署整編之東南沙分署內。
行政轄管。
漫漫歲月,太平島始終於國境南疆綻
放其熱帶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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