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清流雙月刊 NO.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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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之界 敵對之影
傳統媒體如報章雜誌、電視、收音機等傳播方式已經被取代,現逐漸轉為電腦、手機、平板等載具,進入
資訊爆炸的時代,眾多網路背後的使用者神出鬼沒,使整體環境更易遭受有意識的滲透與操作。
無發揮作用,更待後續開展進一步研究。 憲政秩序於不墜,遂成當代民主政府最棘
手的挑戰之一。
應秉持立法未成經驗並師法世界趨
更簡單地說,在浩大無垠的網路社群
勢,建構訊息散布平臺之治理規範
平臺裡,承前所述,進行犯罪者固然是如
總的來說,我國近年來針對虛假訊息 鬼魅般的行為人,但能讓虛假訊息廣宣於
的許多立法作為大抵值得肯定,但也不諱 眾者,卻是特定那些「拿錢辦事」的社群
言,迄今為止多數的法律修正還是以傳統 平臺公司。耗費人力、物力追緝犯罪集團
刑法、行政法學,針對行為人規制為著眼 效果至為有限,基此歐盟《數位服務法》
點。然而在網路無遠弗屆的傳遞下,行為 也是秉持分級管理意旨,要求大型境外平
人猶如鬼魅般於網路出沒,再加上數位匯 臺落地納管,在其追逐商業獲利之餘,同
流時代下,所謂傳播媒體產業等傳統範疇 時也促其防杜詐騙訊息散布的相應義務,
與理解早已被打破重組,時至今日已經產 方為正辦。衷心期盼未來政府能以《數位
生地殼變動般的變化。在此變局下,當境 中介法》立法挫敗的慘痛教訓作為前車之
外敵對勢力試圖針對民主國家開放環境的 鑑,秉持《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70
脆弱性進行有意識的滲透與操作時,民主 條之 1 的平臺歸管基礎,勇於師法歐盟等
國家該如何進行防禦,藉以捍衛自由民主 先進法制,建構良善的平臺治理規範,俾
妥善治理網路虛假訊息與詐騙亂象。
No.53 SEP. 2024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