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清流雙月刊 NO.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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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IB


















                                                                       對企業而言,修法以是否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來區分「營業秘密」,可能產生公私難分的問題,
                                                                       即政府認定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未必就是企
                                                                       業認為的營業秘密。









































            如後述。對企業而言,修法以是否涉及「國                                 技術的企業一旦遭認定,將損及資本流動
            家核心關鍵技術」來區分「營業秘密」,                                  自由,很可能選擇在政府公告前,搶先移
            未涉及者,仍適用《營業秘密法》。這可                                  資境外。

            能產生公私難分的問題,即政府認定的「國

            家核心關鍵技術」,未必就是企業認為的
                                                                  五花八門的「獵人頭」手法
            營業秘密。倘若政府有權單方面定義何謂
            核心關鍵技術,企業是否就得配合政府的                                       修法後,雖以刑事罰則制裁為陸企工

            要求,照單全收?若答案為肯定,則持有                                  作者,若真有心,仍不乏規避方式;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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