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清流雙月刊 NO.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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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國際
數位發展部於 2023 年 7 月啟動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能量登錄制度,期望透過「事前預防」、「事中處理」
的機制,讓線上交易更安全方便,然此舉仍屬低度監理,成效有待檢驗。(圖片來源:數位發展部,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C9yVxtsQPujEXvRD)
數位發展部成立後,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的 借鏡日本法制,強化我國第三方
主管機關改為數位發展部,如今數位發展 支付業務監管
部身為主管機關,理應負起「監理」之責。
參考日本資金清算法,於 2009 年首次
儘管數位發展部於日前曾表示不容第 公布,2010 年 4 月實施以來,原並未將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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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支付成為打詐破口, 已採取的措施包 金移轉業務納入本法。於 2020 年修訂後,
括 2023 年 7 月啟動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能量 方才將資金移轉業務納入規範(資金移動
登錄制度,要求申請業者提出洗錢防制及 業の規制の見直し,本法第 2 條之 2),
法遵聲明書始能登錄、訂定「第三方支付 並進行差異化規範,以業者處理轉帳金額
服務業防制洗錢指引手冊」及其範本,協 的多寡區分為三等級:第一種資金移轉業
助業者進行法遵作業及落實客戶身分確認 的轉帳金額並未設限,第二種資金移轉業
等。然上述舉措,對於性質類金融業的第 的轉帳金額上限為 100 萬日圓,第三種資
三方支付服務業,仍是採取低度監理,打 金移轉業的轉帳金額上限為 5 萬日圓,各
詐成效與監管實績如何,是否經得起檢驗, 自受到不同程度的監管。第一種資金移轉
仍待後續觀察。 業的轉帳金額雖未設限,但為保護使用者
的權益,該法第 40 條之 2 第 1 項要求第一
7 蕭文康,《數位部駁擺爛說 不容第三方支付成為打詐破口》,ETtoday 新聞雲,2024 年 1 月 7 日,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
2658964。
No.52 JUL. 2024 37